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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自诉侮辱、诽谤一案一审获刑两年

佚名 头条 2023年04月20日

据福建省建瓯市法院官网消息,4月17日,建瓯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蒋秋莲对林某侮辱诽谤罪自诉一案。 林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

上游新闻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这已是江歌母亲江秋莲第三次将公开侮辱诽谤她和女儿江歌的“网霸”以刑事自诉方式告上刑事法庭。 获得了实刑(不是缓刑,但必须在监狱服刑)。 其中,前两名网络打手已经服刑。 如果双方不上诉,检方不提出抗辩,被告人林某将按法定程序入狱服刑。

▲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近年来,遭遇网络欺凌的公众人物层出不穷。 有的自杀,有的自残,有的深陷抑郁。 作为深度网络欺凌的受害者,江秋莲是如何将林某等三人送上刑事法庭的? 除了林某等三人,这些年还有其他网络霸凌者被判刑吗? 面对网络霸凌,普通人又该如何效法蒋秋莲,通过刑事自诉追究网络霸凌者的刑事责任?

某林被判两年多有期徒刑哪里PC蛋蛋微信群,判决书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根据建瓯市法院提供的信息PC28群官网哪里找?,2016年11月3日,江歌(江秋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被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 案件宣判后,网友林某通过新浪微博“独狼渡雨4”发布了一系列与江歌案相关的博文。 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构成对江歌及本人的侮辱诽谤,遂以林某侮辱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网友林某对蒋秋莲的言论提出刑事自诉。图片来源/网络

法院经审理认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被告人林某多次发布微博侮辱诽谤他人,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 诽谤罪数罪并罚,侮辱诽谤罪数罪并罚,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蒋秋莲曾在2022年1月对媒体表示,这起刑事自诉案是2020年11月正式立案的,“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林某还在微博上发表相关言论”。 蒋秋莲的代理律师也表示,此前他已与建瓯法院就案件管辖问题进行了交涉,将督促法院尽快开庭审理。

两名网络欺凌者被判刑

据了解,此前,姜秋莲还曾以侮辱诽谤罪对两名网络暴力者提起刑事自诉,并胜诉将对方送进监狱。

据公开报道,网友谭斌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Posh-Bin”发布了一系列与江歌案相关的文章和漫画。 蒋秋莲以侮辱、诽谤谭某为由向上海普陀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查明,2018年2月,谭斌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他人创作的系列漫画,公然丑化姜秋莲形象,侮辱姜秋莲人格。 经过公证,该系列漫画的浏览量已超过24600次。 2018年9月和2018年10月,谭斌再次发表“江秋莲亲手杀死女儿江歌,不能怪任何人”等博文,用“婊子”“可怜人”等字眼侮辱侮辱江秋莲有讨厌的东西”。 虐待。

▲4月17日林某侮辱江秋莲获刑,建瓯市法院以侮辱诽谤罪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图片来源/建瓯法院

上海普陀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谭斌有期徒刑一年、诽谤罪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双方上诉,2020年10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时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张政表示,上述文章在网络上的浏览量已超过42万次,同时引发了姜秋莲的创伤后抑郁症。 该案的判决对网络暴力行为的规制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

姜秋莲还对侮辱漫画的创作者安徽女青年张某宁提起刑事自诉。 该案多次在刑事自诉和公诉之间转换,最终以公诉结案。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2021年3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林某侮辱江秋莲获刑,被害人蒋秋莲的女儿蒋歌在日本遇害身亡。 2017年8月15日,姜秋莲在微博上发布了“号召集体死刑的签名活动”。 被告人张某宁为发泄个人情绪,绘制侮辱、讽刺江秋莲母女的漫画,并先后以“乌拉那拉秋莲”、“叶赫那拉秋莲”等多个昵称发布在微博上。 发布到互联网上,对受害人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法院认为,江歌在国外无辜被害,其母江秋莲中年丧女。 被告人张某宁此前并不认识江秋莲母女。 而且,他画的漫画又丑又恶毒。 在网上被他人转发1500多次,点击浏览超过1000万次。 情节恶毒,扰乱社会秩序。 一审认定张某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随后,张某宁的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2022年1月,澎湃新闻以《江秋莲9起官司:诽谤江歌者应受到法律制裁》为题,报道江秋莲为捍卫母女名誉与网络霸凌者“开战”的故事. 经验。 当时正在进行的9件诉讼中,有5件是她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 自诉案件。

“以后还会有第四次刑事自诉,还不确定会不会有第五次。” 江秋莲对媒体表示,她会把那些侮辱、诽谤江歌的人“找出来”。

因网络欺凌而被判刑的案例非常罕见

4月18日,上游新闻记者通过“网络暴力+监禁”“网络暴力+处罚”等关键词搜索百度、今日头条等搜索引擎发现,近年来,网络民事侵权被起诉的案例层出不穷。 暴力人士要求停止侵权并获得经济赔偿的案例不少,但网民单纯因网络欺凌行为而被判刑(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却很少见。 在几十个网页的搜索结果中,除了江歌母亲的三个成功案例外,德阳只有一名女医生因网络暴力自杀。

2018年8月20日晚,四川德阳女医生安某在宾馆游泳时与一名13岁男孩发生肢体接触。 男孩向安吐口水,双方家庭发生冲突。 几天后,该游泳池的监控视频在网上流传PC蛋蛋QQ群薇,安某夫妇遭遇“人肉搜索”。 8月25日晚,安医生在车内服下500粒安眠药自杀,当晚身亡。

▲德阳女医生安某某因网络暴力自杀。图片来源/截图

2019年7月,涉事男孩的母亲等3名亲属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诉至绵竹市法院。 查明,2018年8月21日至23日,常1、常2、孙XX将安医生夫妇的个人信息链接到泳池视频中,并添加了明显负面贬损和侮辱性的标题。 ,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推送给他人和媒体记者,并在网络上发表情绪化、侮辱性的标题和评论,引导网友对安医生夫妇进行负面评价。

法院认为,常1、常2、孙某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煽动网络暴力,公然侮辱他人,导致被害人自杀。 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 2021年8月6日,绵竹市法院公开宣判,以侮辱罪判处常1(男童母亲)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常二(常一的表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判处孙某某(常某堂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网红“关关”。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公开报道还显示,今年2月,驾驶拖拉机从家乡山东临沂到西藏、新疆的人气主播“关关”孙凡宝去世。 他的妻子发布视频称,丈夫因长期网络暴力,在直播时服用了农药。 自杀身亡。 4月1日,媒体记者从律师处获悉谁有加拿大28微信群,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法院对孙凡宝家属提起的刑事自诉提起诉讼,立案受理理由为侮辱、诽谤。 “关关”妻子透露,公安机关已经逮捕了一名被告人,该被告人是“网络暴力的头目”。 “在过去的六个月里,我使用多个账号,建立抖音群发布‘关关’视频,进行网络暴力。”

律师:对网络霸凌者提起刑事自诉,关键是要自己收集足够的证据

就蒋秋莲自诉侮辱诽谤林某导致对方被判刑一事,18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功典重庆知和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主要有两种类型。 第一类是投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五类犯罪,即侮辱诽谤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罪。 第二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常见的重婚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伤害罪等。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他可以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

张律师还介绍,在刑事自诉案件中,举证责任在被害人。 刑事自诉能否成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犯罪,或者证据是否充分。 “姜秋莲这次自诉成功,说明她收集了足够的证据,如果被害人没有证据,证据不足,人民法院会驳回自诉。因此最新加拿大28实力群群,刑事自诉与民事起诉非常相似,而且需要收集证据、提交证据、写私诉状、到法院立案。如果当事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普通人遇到网络欺凌辱骂,如何通过刑事自诉应对网络欺凌者? 张律师提醒,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比如自诉人(网络暴力者)在网络上发帖、留言、评论等,如果现实中的侮辱诽谤,比如口头陈述,很难有客观证据,也很难证明言语侮辱和诽谤已经达到犯罪的程度。”

上游新闻记者金鑫部分内容综合自澎湃新闻、新华社、极木新闻、潇湘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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