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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夫妇卖5斤芹菜被罚6.6万更有人质疑以罚创收

佚名 头条 2022年09月03日

日前,一篇题为“玉林夫妇卖5斤芹菜被罚款6万”的新闻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明显过度不当,甚至有人质疑当地行政机关以处罚创收。在国务院督查组的询问下PC28群官网哪里找?,当地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也承认“处罚有点过分、不恰当”。

小编看到消息,立马为小商户投诉可靠加拿大28群吧,但仔细阅读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后#榆林毒芹菜被重罚冤不冤#,大多只指出这批芹菜没有通过检验加拿大28靠谱群吧,描述事件很模糊。 ,描述为玉林夫妇是初犯,获利金额低,因账本不详被处以重罚。他们没有提到不合格的项目是检出禁用农药“毒死蜱”,这让人们重新审视了这起案件。惩罚自由裁量权。

其实,针对“芹菜案”中提到的“处罚不当”,我们不应该单纯从主观感受来武断评价执法行为,而应该客观、理性地判断案件性质、处罚依据,以及处罚程序等。从角度分析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处罚不当”。

这件事从检测芹菜中禁用农药“毒死蜱”说起。

毒死蜱是乳油杀虫剂,也是我们老百姓常说的杀虫剂。中毒症状包括头痛、头晕、虚弱、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散大、肌肉震颤,严重者可引起肺水肿、昏迷、眼睛和皮肤刺激、致敏,甚至死亡。

毒死蜱的危害是巨大的。早在2013年,农业部就发布公告明确表示:“2016年12月31日起,全面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毒死蜱和三唑磷。”

同时,《食品安全法》(二))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病原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和禁止使用其他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安全法》还规定,生产经营的病原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榆林毒芹菜被重罚冤不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撤销。可以看出,当地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玉林夫妇处以6.6万元的罚款,罚款幅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很多网友还是觉得,普通人卖菜不容易。即使芹菜不合格,卖菜的人也未必知道。源头要清理,为什么要小贩背锅?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已经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检验等义务,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食品确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如实说明采购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予以没收;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芹菜案”中的玉林夫妇却因为提供了未交账记录,未能如实说明“来源”而受到处罚。显然,商家在这个问题上有过错。 “购物小票”再小也不能丢。

此时,仍有不少网友感叹,法律真的是一棍子打死这样的小贩吗?如果我们这些小人物受到如此重的惩罚,难道我们只能受苦吗?行政处罚真的只是惩罚惩罚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和抗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数额较大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根据各部委或省的规定,5万元以上的罚款通常已经被列为“较大罚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可见加拿大28QQ群哪里找呢?,当事人认为处罚决定过重的,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行政机关申请听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仍不服的,《行政处罚法》还赋予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解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再明律师认为,著名媒体人胡锡进的言论,其实反映了国务院督察组纠正这一处罚的重要背景:随着疫情持续,民生压力加大。这种罚款会打击市场参与者吗?积极性?会不会让本来就在苦苦谋生的底层商家变得更糟?

这种担忧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加拿大28群哪里找呢?,如果从“食品安全大于天”的原则来看,所涉及的处罚决定不应被媒体和舆论过度解读。总的来说,惩罚不能错,改正是有原因的。

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来看,我们更倾向于此类更正来自上级政府或法院经过法律审判和质证后作出的复议决定或判决。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就是法治。

至于这对夫妻一年卖菜能赚多少钱,一次又要罚多少钱,笔者实在是觉得逻辑混乱。处罚是否恰当,真的应该由违法者的非法利益来决定吗?

”直觉告诉人们:20元卖5斤芹菜的小商贩,不适用5万到10万元的罚款……当然要预留进货收据,但是扔了一个小票不应该等于亏了6.6万元。”老胡的这些观点可能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一些人对本案的看法,但笔者站在行政法治的立场上,确实不认同这种观点。行政相对人是否受委屈取决于法律,但不是凭直觉。

#陕西一对夫妇卖5斤芹菜被罚款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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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榆林   法律   食品安全